重要通知 | 2023年度“兴正德·士恒青年学者”评选通知

 

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全国高校思想文化相关专业青年人才培养,根据《深圳市兴正德公益基金会士恒青年学者支持计划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兴正德公益基金会士恒青年学者支持计划评审工作办法》,现开展2023年度“兴正德·士恒青年学者”评选,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全国高校思想文化相关专业优秀青年学者。

 

二、评选原则

本计划评审工作秉承公平、公正、公开、关联方回避等原则,注重对申报者个人品德和学术成果的考察,并综合考虑同行学者对其各方面能力的评价,规范程序,强化监督,确保评审结果客观公正。  

 

三、申报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3. 已于评审年度或之前获得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博士学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11日及以后出生);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学术成果突出,科研能力强,在相关领域作出重要贡献。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1. 在申报资料中弄虚作假;

2. 有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3. 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四、申报要求

每位经专家评审委员会提名的青年学者都应向基金会项目部提交个人申请表和代表性学术论文一篇。学术论文应为申报人独撰,非与他人合撰,并符合学术规范。如论文已于申请前正式发表,则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评选程序

1. 2023年1031日前,“兴正德·士恒青年学者”评审工作组召开第一次会议,制定本年度评审工作计划。

 

2. 2023年11月19日前,由专家委员会提名推荐青年学者,并提交《2023年兴正德·士恒青年学者专家推荐表》。

 

3. 2023年11月26日前,获推荐青年学者提交以下材料:

(1)2023年兴正德·士恒青年学者计划申请表》word版(样表见附件1)。

(2) 代表性学术论文word版。如已发表,请附刊物封面、目录、及发表论文页面的PDF版扫描件。

(3) 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电子文件请按如上顺序编号命名,如:①张三《2023年兴正德·士恒青年学者计划申请表》、②张三代表性论文、③张三电子照片,压缩打包发送至本项目邮箱:qnxz@xzdsz.org.cn,压缩包命名规则为“姓名+2023年兴正德·士恒青年学者申请材料”,如“张三2023年兴正德·士恒青年学者申请材料”。 所有电子材料务必按上述要求提交,否则不予受理。

 

4. 2023年12月3日前,“兴正德·士恒青年学者”评审工作组召开终审会议,根据提交材料,对青年学者获评资格进行会议讨论,确定最终获评名单。

 

5. 2023年12月3日前,在深圳市兴正德公益基金会官网公示本届获评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公示无异议,即产生本届“兴正德·士恒青年学者”。

 

6. 2023年12月31日前,举办2023年“兴正德·士恒青年学者”支持计划颁奖典礼。

 

 

重要时间节点

 

     

六、其他说明

1. 受本项目资助的青年学者,应将所参评论文给基金会进行传播;并积极参与由基金会组织的公益或学术类活动。

2. 以上日程安排供参考,若有变动,请以实际通知为准。

 

 

 

附件12023年兴正德·士恒青年学者计划申请表(样表).docx

附件22023年兴正德·士恒青年学者计划申请表(空表).docx

附件32023年兴正德·士恒青年学者专家推荐表.docx

 

 

联系人先生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通新岭社区红荔路1001号银荔大厦902、903-B12

联系电话:0755-26927920

邮箱地址:qnxz@xzdsz.org.cn

 

 

2023年10月20日